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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心:关于报送2026年度初、中级工程系列 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11-04 16:04:11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及我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为做好2026年度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材料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核流程

2026年度初、中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申报人员既要网上申报,又要提交纸质材料)。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材料线上线下均须提交,网上提交时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业绩评审材料仅线下提交,无须网上提交。

申报流程:个人线下申报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单位网上注册账号→个人网上注册账号及申报→单位网上进行初审并公示→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网上形式审查(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

二、受理时间

线下申报受理时间:2026年9月7日至9月18日(节假期照常休息),逾期将不予受理。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6年9月7日至9月24日(节假期照常休息),逾期将不予受理。

网上形式审查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节假期照常休息)。

三、申报对象及方式

根据上级要求,我中心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已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受理对象为中心档案托管人员,且符合以下其中一条:

1.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劳动关系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通过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外省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需派驻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按有关规定在湖南申报参评职称;

2.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外包人员以及其他灵活用工人员。从用工单位申报,由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会同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外包公司)、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并由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申报。其中,凡被事业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未纳入编制内管理的佐证材料。

注:查询档案可关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进入“人才人事”版块的“档案查询”页面进行查询。

四、学历与资历要求

(一)中级职称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助理级)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助理级)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助理级)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

5.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二)初级职称(助理级)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员级),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

4.具备中专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员级),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

5.获得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三)初级职称(员级)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或中专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

五、专业理论知识基本要求

(一)中级职称

1.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动态。

2.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技术政策、技术法规和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

3.能独立解决本专业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二)初级职称(助理级)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三)初级职称(员级)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六、论文、著作要求

提供1篇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3000字的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也可提供一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论文需提供查重报告,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提出合理化的工作建议被采纳,具有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独立撰写技术、工程、业务报告。

(三)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县级以上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四)具备一定的职业技术技能水平或技术革新改造能力,能够解决本工种难度较大的工艺加工、复杂设备、调整维修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并有重要贡献,能较好地传授技艺和培训技术工人。

八、业绩、成果要求

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二)参与市厅级1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关键技术研究、方案制定、机电设备的成套技术及安装调试工作,项目通过相关方面的验收。

(三)参与完成市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管理及其相关任务2项以上,成果通过鉴定验收。

(四)参与完成市厅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项目1项以上,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

(五)聘任为技师并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技能人才,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获得市厅级以上技术能手等相当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获得1项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获得1项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4.在市厅级以上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5.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较复杂的操作技术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贡献,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九、外语、计算机水平和继续教育要求

外语、计算机水平、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

外语、计算机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外语是跨文化沟通能力的重要体现,应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具备、提高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申报参评中级职称的,外语、计算机水平作为工作学习业绩内容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设置为权重项一般分别为3%,设置为加分项一般分别为总分值的3%。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评价结果(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为准,设置为权重项为3%,设置为加分项为总分值的3%。

十、破格申报条件

(一)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业绩、成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获得省部级技术能手、市厅级技能大师等荣誉,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二)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1作者)。

十一、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内容及有关事项

(一)线下申报程序

1.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参评人员申报参加职称评审,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在评审表中作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确认,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2.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

(1)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所有材料认真审核,通过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详细对比学历、社保、职称等情况,查询核实项目、论文、奖项等材料,核对确认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结果等事项。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相关审核人员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

(2)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年度考核结果、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

(3)单位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3.为确认劳动关系,申报人原则上需提供近六个月社保材料证明。

(二)线上申报

1.个人网上注册及申报。个人通过线下申报审核后,登录“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注册个人账号(已在“智慧人社”APP注册了个人账号,可直接用该账号登录),完成职称评审申报并上传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电子档。

2.单位网上初审。个人通知所在单位进行网上初审,单位注册并登录“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按照年度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中单位初审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形式审查。

3.网上形式审查。我办按照年度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中的形式审查要求,对已通过线下申报形式审查的人员进行网上审核,未通过线下申报形式审查的申报人员均不予通过。

(以上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内容

请参评人员仔细阅读《湖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职改办〔2018〕25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工信部发〔2019〕16号),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要求准备评审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不装订进申报材料,每份单独胶装)。单独提供《申报材料明细清单》《职称申报承诺书》(单独提供,不胶装,模版见附件4),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资格审查材料目录评审材料一》: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核验日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网查截图、评审表复印件或加盖原评委会公章的红头文件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从申报当月往前推,提供相应年限,且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5.《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初级近三年的考核表,中级近四年的考核,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7.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

8.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9.其他材料。

《业绩评审材料目录评审材料二》: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

2.个人述职报告1份。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原件。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5.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或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

6.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此项不做必备条件,如有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此项不做必备条件)。

8.其他材料。

十二、其它注意事项

(一)职称申报原则上要求由本人申报,不得委托办理。现场请出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二)2026年9月前已获得事业单位编制的个人,不得在我办进行职称申报。档案借出状态的托管人员须先将档案归还后方可进行职称申报。

(三)凡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外包人员需同时加盖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外包公司)、用工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字。其中,被事业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未纳入编制内管理的佐证材料,在评审表第7项破格申报或其他情况说明,写明“*同志系我单位聘用人员,不占本单位编制和职数”的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申报材料要按目录顺序装订;评审表须双面打印,不得变更表格内容及样式(详见附件4),粘贴照片位置粘贴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没有相关内容的地方填无。

(五)评审表第4项主要工作经历中“人事部门审核签章”栏必须签字盖章;第14项(真实性审核责任卡)各栏目均需验证人签字,并由部门负责人及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评审表封面工作单位要与公章一致。

(六)复印材料须逐页由所在(送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职改)部门印章,未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评审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职称申报时请如实填写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电话、邮寄地址等个人信息,如因填写错误造成后续材料补充、邮寄投递不到位等相关事项,责任自行承担,对超期未领取职称申报相关材料的,中心将按照《职称申报承诺书》进行集中销毁处理,由此带来的损失,亦由申报人承担。

(八)线上申报时,若无“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选项,请联系申报单位在“审核树配置”中完成审核层级单位确认。

(九)收费标准及方式:职称评审缴费方式参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关于202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缴费工作提示》要求(详见附件5),后续在接收到省人社厅缴费短信后在“湖南非税”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进行个人缴费。

(十)发证方式:统一核发电子证书,可登录“智慧人社”APP或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

(十一)通过评审表两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内,一份由评审机构保存,若申报人领取材料时档案已转出,由申报人本人存入档案内,丢失不予补办。

十三、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人才大楼一楼公共服务大厅4号窗口。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731-85063714

 

附件:

附件1:职称申报审核流程及操作指南.doc

附件2: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pdf

附件3:湖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pdf

附件4:职称表格.rar

附件5:关于202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缴费工作提示.rar

 

                                                                                      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称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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